【2020台灣燈會】圖文獎徵件辦法,秀文青力拿大獎!

交通部觀光局
發布於 2020年1月31日04:00



活動主旨


為鼓勵民眾踴躍說出台灣的美好璀璨,透過藝文創作的方式,展現台灣於國際上一年一度的的觀光指標──「台灣燈會」。

收件及截稿日期

202028日起開始收件,至202038日截止,一律採掛號郵寄作品報名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
作品主題

請選定某年「台灣燈會」遊覽經驗為主題構思發想,並自訂題目。(歷年燈會活動皆在創作範圍內)

作品規定



 

1. 請使用數位工具(如電腦、數位相機、手機、掃描器…),結合文字與影像,進行靜態創作。

2. 文字部分需以繁體中文創作、寫作形式不拘,詩、散文、故事均可。

3. 影像與文字需選定同一年份台灣燈會活動進行主題創作。

4. 影像與文字需相搭配進行主題式創作,分別以圖/文的方式呈現。

5. 影像與文字創作需為同一作者。

6. 請投稿者自行保留解析度為 300dpi 之所有原始圖檔。

參賽資格

1. 凡愛好攝影、文字創作的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。

2. 未滿18歲者,須有法定代理人之同意,始得報名參賽。

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

1. 同一作者限以一組作品參賽,重複投稿者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
2. 請至活動專屬網站(點我) 或印刻文學facebook粉絲專頁下載報名表。

3. 將上述紙本資料一式五份,附上作品之圖像檔及文字檔光碟一張(燒在同一片即可),一併掛號郵寄至「23553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2498樓 第一屆台灣燈會圖文獎徵選委員會工作小組收」。

 

 

參賽組別、獎項及獎勵

 

 

投稿格式說明

1. 創作格式:請以照片張數限定,二張或三張影像為一組,進行同一主題創作。彩色、黑白不拘,可為數位攝影或處理後之 2D3D影像。文、圖主題須相符。須以繁體中文創作。

2. 報名表(第1頁):依照預設格式完整填寫,A4單面列印。
3. 參賽作品(第2-5頁):依照預設格式完整填寫,A4單面列印。文字/新細明體,12級字,單行行高。影像/請一律輸出成10.5X15公分之靜態照片,依照格式貼圖。

評審方式


1. 評審作業視實際投稿量調整,初步設為複審及決審二階段進行。
2. 圖像分數佔總評分35%,文字分數占總評分65%
3. 作品如均未達水準,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,或不足額入選。

注意事項

1.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,有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。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
2. 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。倘未依規定送件,將取消參賽資格,不列入評選。

3.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。

4. 報名表上,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,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。

5. 投稿之作品,請自行保留底稿。未入選之參賽者可自行前往執行單位取回光碟及參賽資料,恕不另外退件。

6. 作品不得違反善良風俗。

7. 作品禁止抄襲、剽竊,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,除取消得獎資格、追回獎金、獎狀及獎品,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,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

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

20204月底前於官網公布得獎名單。(除得獎者以專函、專電通知外,餘不另行個別通知)。
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補充。活動諮詢02-2228-1626林小姐。

主辦單位:交通部觀光局|規劃執行:印刻文學生活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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